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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Workspace 推荐计划协议

本《Google Workspace 推荐计划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 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td.(公司注册号:200817984R;以下简称“Google”)与执行本协议的推荐方(以下简称“参与者”)共同签署。在参与本协议中所述的 Google Workspace 商务版推荐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时,参与者必须遵循本协议。您声明并保证:(i) 您拥有所有必要的法定权力,可签署本协议;(ii) 您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iii) 您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如果您没有法定权力来签署本协议,或是不同意本协议条款,则请勿在下方点击接受本协议。

自参与者以电子方式接受本协议之日起,本协议在参与者和 Google 之间生效。

  1. 定义
    1. “自定义网址”指 Google 提供给参与者的专属网址或 Domains 微件,作用是将参与者提交的合格推荐对象与参与者在本计划中的帐号建立联系。
    2. “Domains 微件”是一款嵌入式 JavaScript 微件,可让用户在参与者的网站上注册域名及购买服务。使用此微件时,须遵循《Google Domains 微件条款及条件》。
    3. “合格推荐对象”指可能直接在网上向 Google 购买服务的符合条件的潜在新客户(不合格推荐对象除外)。
    4. “Google Workspace 服务”或“服务”指 Google 以 Google Workspace 名义向大众出售的 Google Workspace 核心服务,详细说明列于以下网址:https://workspace.google.com/intl/zh-CN/terms/user_features.html。Google 可能会不时更新这类网址和服务说明。
    5. “奖励”指可兑换的优惠券、促销代码或其他奖励,可供参与者在根据本协议宣传和推销服务时使用。
    6. “不合格推荐对象”指政府控制的实体及其员工、政党和候选人、通过转销商购买服务的客户,以及已经在 Google 系统中的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
    7. “参与者”指主要经营地点或居住地位于本协议所述地区内的计划成员,并且是拥有有效税号的企业、实体或其他个人,但不包括 (i) 政府控制的实体及其员工;(ii) 政党和候选人; (iii) Google 的代表、代理人或员工。
    8. “计划指南”指 Google 可能通过资源门户网站向参与者提供的本协议之外的任何适用计划条款,并将约束参与者持续参与本计划的行为。具体网址:https://referworkspace.app.goo.gl/program-guide-zh-cn
    9. “推荐对象”指参与者通过其自定义网址向 Google 提交的可能使用服务的潜在新客户。
    10. “推荐费”指参与者推荐的合格推荐对象在地区内特定国家/地区达成有效交易后,Google 为此向参与者支付的费用。推荐费相关信息列于以下网址(或 Google 可能指定的其他网址):https://workspace.google.com/intl/zh-CN/landing/partners/referral/countries.html
    11. “资源门户网站”指 Google 向参与者提供的网站,其中包含与本计划相关的资源工具和信息。
    12. “地区”仅限以下网址(或 Google 可能指定的其他网址)中“亚太地区”下列出的地理区域:https://workspace.google.com/intl/zh-CN/landing/partners/referral/countries.html
    13. “有效交易”指通过参与者的自定义网址完成的服务销售交易,由合格推荐对象和 Google 以符合第 7.1 节的推荐费支付要求的方式在网上直接达成。
  2. 计划概述。根据本协议,参与者只能向位于地区内的合格推荐对象宣传服务,而不得向任何不合格推荐对象推销服务。Google 会向参与者提供自定义网址,用于将任何根据本协议达成了有效交易的合格推荐对象与参与者关联起来。Google 可根据本协议中的限制和准则向参与者发放奖励。在适用情况下,参与者可根据本协议规定在其网站和服务营销材料中添加 Google 提供的自定义网址。只有通过参与者的自定义网址达成的有效交易才符合推荐费资格要求。

    Google 可选择制定适用的计划指南,其中可能包含有关适用推荐费、奖励和其他计划相关细节的更新信息。这类计划指南的条款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果与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冲突,则应以计划指南为准。

  3. 分发自定义网址和奖励。参与者将尽力分发自定义网址和奖励,但前提如下:(a) 仅向合格推荐对象分发;(b) 仅在 Google 批准后分发(Google 向参与者提供自定义网址及任何适用奖励,即表示批准分发)。所有营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通过电子邮件分发的内容)必须 (i) 严格遵循 Google 提供的任何有关计划的指示;(ii) 符合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以及营销、隐私权和数据保护方面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政府法规。通过电子邮件分发内容时,参与者必须 (x) 提供相关选项,让收件人可以选择停止接收参与者日后发送的通讯内容;(y) 在提供任何奖励时,附上 Google 为相应奖励制定的约束条款及条件。在符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如果 Google 要求,参与者将屏蔽 Google 指定的对象(具体屏蔽哪些对象,由 Google 自行决定),不向他们分发自定义网址和奖励。
  4. 法规遵从。除本协议中的其他法律要求外,参与者还明确同意遵守以下各项:
    1. 反贿赂法和举报。参与者将遵守所有适用的商业和公共反贿赂法(以下简称“反贿赂法”),包括美国 1977 年的《反海外腐败法》和英国 2010 年的《反贿赂法》;这些法律禁止为了获得或维持业务或是取得任何其他不正当商业利益,直接或间接向包括政府官员在内的任何人提供任何有价物品的腐败行为。“政府官员”包括任何政府员工、公职候选人,以及归政府所有或由政府控制的公司、公共国际组织和政党的员工。此外,参与者不得支付任何疏通费,即为了诱使官员履行其本有义务履行的日常职责而支付的费用。如果参与者得知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可疑、非法或欺诈活动,则应在发现可疑或欺诈活动的 24 小时内通过 https://workspace.google.com/intl/zh-CN/landing/partners/referral/contact.html 向 Google 举报。
    2. 出口管制法律。参与者将遵守所有适用的出口管制,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商务部的《出口管理条例》和由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制定的制裁计划。
    3. 使用限制政策。参与者不得将 Google 提供的任何内容(包括 Google 名称或服务)与符合以下情况的任何材料、网站或其他内容一并发送、发布、传输或以其他方式使用:(i) 会生成或协助发送未经收件人许可的群发商业电子邮件;(ii) 会侵犯他人的法定权利,或怂恿此类行为;(iii) 用于任何非法、侵害、侵权、诽谤或欺诈目的;(iv) 包含淫秽或色情内容。
    4. 证明。向 Google 提交推荐对象,即表示参与者向 Google 声明、保证并证明每次提交均符合以下条件:(i) 参与者是本着善意原则合理地提交合格推荐对象;(ii) 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政府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法律和法规;(iii) 参与者未受到其他限制,可以向 Google 提交推荐对象或以计划参与者的身份进行活动。
  5. 终止及修改条款。Google 可随时自行决定:(i) 修改或更新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本协议和奖励(及相关约束条款及条件)的条款,并会以书面形式提供修改或更新后的条款;或者 (ii) 撤消参与者的帐号及/或完全终止参与者的计划参与资格。如果 Google 向参与者提供经过更新的自定义网址或奖励(及适用条款及条件),参与者同意会在收到后的 30 天内开始使用及遵守更新后的版本。
  6. 品牌特征。各方对自己不时取得的商业名称、商标、服务商标、徽标和域名(以下简称“品牌特征”)拥有全部的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一句)的前提下,Google 在协议有效期内授予参与者非排他且不可再许可的许可,允许参与者展示 Google 的品牌特征,但前提是相应品牌特征必须由 Google 提供,而参与者必须按照资源门户网站上所述在计划中使用品牌特征,且只能用于根据本协议宣传服务的有限目的。此外,所有使用 Google 品牌特征的行为均由 Google 自行决定是否适当,且必须遵守 Google 当时适用的品牌特征使用准则;这些准则目前载于 https://www.google.com/intl/zh-CN/permissions/guidelines.html 上,Google 可能会不时更新此类网址。

    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及条件的前提下,参与者在协议有效期内授予 Google 非排他且不可再许可的许可,允许 Google 展示参与者的品牌特征,但仅限于对计划进行营销的目的或双方一致同意(允许通过电子邮件同意)的其他目的。

  7. 付款
    1. 推荐费。Google 会就达成有效交易的每个合格推荐对象的最终用户向参与者支付一次性推荐费,但仅限于每笔有效交易的最多 100 位最终用户,且每个日历年总计不超过 200 位最终用户。推荐费金额说明载于以下网址:https://workspace.google.com/intl/zh-CN/landing/partners/referral/countries.html (或 Google 可能不时指定的其他此类网址)。推荐费及其相关币种将根据参与者所在的国家/地区来确定。推荐费也会因合格推荐对象的所在地点而异。推荐费的计算依据如下:自首次为服务付款的第 15 天起至下文 (d) 条所述 90 天结束期间,合格推荐对象购买的最终用户许可的最低数量(前提是符合所有其他有效交易要求)。合格推荐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算达成有效交易:(a) 使用有效的付款方式在网上直接向 Google 注册以购买服务;(b) 相应购买交易是通过与参与者帐号关联的自定义网址完成的;(c) 先前未曾直接或间接订阅服务;(d) 已针对同一主要服务网域收到至少 90 天的订阅账单,且已向 Google 支付相应账单费用;(e) 上述所有活动均发生在参与者参加计划期间。Google 可自行决定增加或减少日后的推荐费金额,但要提前书面通知(允许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通信来通知)参与者,或是更新本协议和/或任何适用的计划指南。当 Google 认为参与者的行为不符合本计划宗旨时,Google 有权自行决定不向参与者支付任何推荐费。
    2. 奖励。Google 可选择不时为参与者提供奖励,供其提供给合格推荐对象。使用任何适用的奖励时,须遵循 Google 提供的约束条款及条件。
    3. 付款流程。参与者必须先按 Google 的要求填写必要的供应商付款表单,并在地区内拥有有效的银行账户,才能收到推荐费。向参与者支付推荐费时,Google 会以电子转账的方式,将款项转至参与者在计划注册流程及填写必要的供应商付款表单时指定的银行账户。参与者可能需要接受其他付款条件,才能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收到推荐费款项。推荐费会按月向参与者发放。除非 Google 另行通知,否则本协议中提及或根据本协议应付的所有金额均采用以下网址上所载的货币:https://workspace.google.com/intl/zh-CN/landing/partners/referral/countries.html

      参与者须全权负责确保其帐号信息是准确且最新的。如果参与者为收取款项而提供的帐号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导致未能收到任何款项,Google 概不负责。

    4. 税费。参与者负责承担与推荐对象相关的所有税费(如有),但根据 Google 的净收入计算的税费除外。Google 向参与者支付的所有与推荐对象相关的推荐费均应被视为含税(如适用),且不会经过调整。如果 Google 有义务从支付给参与者的款项中预扣税费,则会将这一情况告知参与者,并向其支付预扣税费后的金额。如果 Google 缴纳了任何税费,则会向参与者提供缴税凭据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副本(或其他可以充分证明已缴税的证据)。
  8. 限制。参与者不得有以下行为,也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有以下行为:(a) 通过“框架处理”、最小化、移除或其他方式来抑制任何 Google 网页的充分完整显示;(b) 通过指向 Google 网站页面的任何超链接创建新的浏览器窗口;或者 (c) 以扭曲或弱化的方式展示 Google 网页或品牌特征。
  9. 有效期;终止。本协议将持续有效,直至任一方根据协议条款终止协议为止。无论是否有理由,任何一方均可在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允许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的情况下立即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或到期后,所授予的所有许可和权利将立即终止,且双方均无权再使用对方的品牌特征。如果协议终止,参与者只会收到有效终止日期之前发生的有效交易所带来的全额推荐费。终止通知必须通过以下网页发送给 Google:https://workspace.google.com/intl/zh-CN/landing/partners/referral/contact.html
  10. 机密性。参与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计划的条款及条件,也不得透露计划中任何非公开内容的存在,除非是向有严格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透露,或者是为了遵守法律规定而有必要透露。
  11. 免责声明;责任限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双方均不做任何默示保证,也不对任何默示保证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侵权、质量令人满意、适销以及适合特定用途的保证。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计划和自定义网址按“原样”提供,由参与者自行选择并承担风险,而 Google 不保证任何结果。除 (i) 违反第 4 节(法规遵从);(ii) 违反第 6 节(品牌特征);以及 (iii) 第 12 节(赔偿)的情况外,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无论索赔要求的原因或类型如何:(A) 对于除直接损害以外的任何损害、损失或费用,任一方均无需根据本协议或因执行本协议而承担任何责任,即使相关方知道或应该知道可能会产生这些损害、损失或费用,且直接损害不符合补救条件,也是如此;(B) 若任一方根据本协议承担赔偿责任,则赔偿的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引起首次索赔的活动发生之日前 3 个月内 Google 根据本协议向参与者支付的金额。
  12. 赔偿。对于以下原因导致的任何第三方索赔或法律责任,参与者应为 Google 及其代理人、关联公司和许可人提供辩护和赔偿,使其免受损害:(a) 参与者参加本计划;(b) 参与者的网站、参与者的品牌特征,以及 Google 对参与者任何内容的使用(前提是相应使用行为符合本协议要求);(c) 参与者违反本协议。
  13. 声明和保证。参与者保证:(a) 参与者在使用 Google 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Google 品牌特征)时都会遵守适用法律;(b) 对于根据本协议提供给客户的奖励,参与者会清楚明确地显示适用条款及条件的文字;(c) 参与者为促进本协议的执行而进行任何活动时,一律会遵守适用法律;(d) 对于根据本协议收到的任何奖励或推荐费,参与者将持续遵守适用法律、承担法律责任,并履行对客户应尽的合约义务和其他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客户披露收到的款项和/或将其中任何部分转给客户的义务)。
  14. 转让。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转让给其他方,但 Google 可以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关联公司:(a) 受让方书面同意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规定;(b) 如果受让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转让方仍须履行相应义务;(c) 转让方已向另一方通知转让事宜。其他任何尝试转让的行为均属无效行为。
  15. 其他。除非另行通知,否则所有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送至另一方的法律部门和主要联系人。在以下情况下,通知将被视为送达:(a) 通知通过专人递送、隔夜快递或邮件寄送,且已通过书面签收方式确认接收;或者 (b) 通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且已通过电子日志中的自动接收记录确认接收。参与者不得转让或让渡本协议所赋予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委托他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此类尝试均属无效。本协议没有使任何第三方受益或授予第三方任何权利的意图。本协议受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该州的法律选择规则除外)约束。对于因本协议的标的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索赔,只能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县联邦法院或州法院提起诉讼,且协议双方同意上述法院拥有属人管辖权。双方均为独立订约方,本协议不构成任何代理、合作或合资关系。因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而导致无法充分履约时,任一方均无须为此承担责任。未能执行任何条款并不构成弃权。即使任何条款无法执行,其余条款也仍然完全有效。如果本协议终止或到期,第 5、9、10、11 和 12 节仍然有效。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主题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或同期关于该主题的协议。任何修改都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完成,并由双方共同执行(接受电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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